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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今天為大家捋一捋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這三個“人”的關系。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應當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住所、財產或者經費。法人成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通俗來講呢,它就是一組織,在法律上,一個單位,就是一個“人”,所以就有了“法人”。最常見的公司,就是一個“法人”,比如: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農民專業合作社等,而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戶不是法人。 法人代表,是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權辦理某個或某些事項的代理人。 如果單位要辦一件事,可以派單位里的任何人去辦,只要出具書面證明文件(比如授權委托書等),那么任何一個被單位派出去辦事的人都可以叫法人代表,單位也可以根據需要隨意隨時更換。這個代理人可以是甲、也可以是乙,他不是固定的,而是取決于法人的授權。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 大家應該見過營業執照吧,營業執照里面,就有法定代表人一欄,法定代表人經工商局審批后就不能隨意更換,比如公司的董事長,工廠的廠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企業登記機關不予核準登記:
總 結: 法人是組織不是人!法定代表人是主要負責人!法人代表是代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