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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補貼政策清單吸納就業補貼政策 對中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補貼標準和申領流程由各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確定。 符合條件的企業可到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 社會保險補貼政策 小微企業招用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為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補貼,最長不超過1年。 對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原則上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社會保險補貼實行“先繳后補”。招用高校畢業生的小微企業,申請社會保險補貼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供基本身份類證明(或畢業證書)復印件、勞動合同復印件等材料。靈活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供基本身份類證明原件或復印件、靈活就業證明材料等。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后,將補貼資金支付到單位銀行賬戶或申請者本人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或其他銀行賬戶,由申請者自主選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