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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模納稅人繼續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延長至2021年6月30日!2021年1月6日山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關于延續實施房產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政策的通知》(魯財稅〔2021〕1號)規定: 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落實“六穩”“六保”促進高質量發展政策清單(第一批)的通知》(魯政發〔2020〕17號),現將有關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明確如下: 《山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關于疫情防控期間房產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政策的通知》(魯財稅〔2020〕16號)和《山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關于延續實施房產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政策的通知》(魯財稅〔2020〕25號)中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的期限,延長至2021年6月30日。 關于《山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關于延續實施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讀: 一、政策出臺背景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及我省有關規定,2020年,省財政廳會同省稅務局出臺了《關于疫情防控期間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政策的通知》(魯財稅〔2020〕16號),免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等市場主體2020年一季度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以下簡稱“兩稅”),進一步加大小微企業免稅力度,對保市場主體、保就業發揮了重要作用。年中,出臺了《關于延續實施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政策的通知》(魯財稅〔2020〕25號),將免征“兩稅”政策延續至2020年年底。鑒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勢仍比較嚴峻,小微企業承受風險能力較弱,為更好幫扶小微企業渡過難關,加快發展,將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兩稅”政策再次延續至2021年6月30日。 二、政策主要內容 政策執行口徑。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申請免征2021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減免稅辦理流程。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在申報2021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時,可通過山東省電子稅務局或辦稅服務廳同步辦理困難減免稅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