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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財稅解讀:從稅務角度認知公司—個體戶和公司從稅務角度認知公司—個體戶和公司 那么,注冊公司時是選擇個體工商戶還是公司呢?我們從稅務角度來分析。小規模納稅人與個體工商戶是交叉關系,有關聯又有差別。小規模納稅人里有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里有小規模納稅人。 1. 個體戶的 4 個耳聽之"虛" 注冊個體戶沒有強制要求刻章,沒有要求開對公賬戶……聽說還可以不記賬?免稅?避開工商、稅務部門的審查?耳聽為虛,眼見為實。 1)"不記賬"之說 《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2006 年12月15日國家稅務總局令第17號公布根據2018年6月15日《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改部分稅務部門規章的決定》修正) 第二條 凡從事生產、經營并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的個體工商戶,都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設置、使用和保管賬簿及憑證,并根據合法、有效憑證記賬核算。 當然,《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里也明確,個體戶可以聘請會計代理記賬機構代為建賬和辦理賬務事宜。 設置復式賬還是簡易賬,主要看個體戶的注冊資金和銷售額。 2)"免稅"之說 3)這里"免稅"是指個體戶月收入在10萬元以下的可以免增值稅。 【注意】季銷售額30萬元以內免征增值稅的優惠政策不僅只針對個體戶,而是對所有符合要求的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無論是個體戶還是公司。 已經申請了一般納稅人的個體戶,就不能享受該優惠政策了。 況且,除了增值稅之外,公司要涉及企業所得稅,而個體戶要交個人所得稅,稱之為"個人生產經營所得",性質基本是一樣的。所以,個體戶"免稅"一說是"虛"的。 3)"免于檢查"之說 首先,個體戶在每年規定日期內必須向登記機關報送年度報告。 《個體工商戶條例》(國務院令 2011年第 596 號) 第十四條 個體工商戶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記機關報送年度報告。 個體工商戶應當對其年度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辦法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定。 第十五條 登記機關將未按照規定履行年度報告義務的個體工商戶載入經營異常名錄,并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向社會公示。 個體戶一旦被載入經營異常名錄,將會產生不良信用記錄,其信用信息會共享到有關部門單位,并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融資貸款等領域受到限制,也就是說,"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其次,個體戶也納入"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對象,隨時可能被行政執法部門抽中。違規違法的經營者頭上時刻都懸著一把"達摩克利斯之劍",千萬不能有僥幸心理,誠信守法經營是最基本的行動準則。 經營小餐館的個體戶避免不了食品安全的檢查,經營民宿的個體戶避免不了消防安全的檢查。 所以,個體戶"免于檢查"一說是"虛"的。 4)"行政審批流程較少"之說 《個體工商戶條例》(國務院令2011年第596 號) 第八條 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應當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登記機關申請注冊登記。申請人應當提交登記申請書、身份證明和經營場所證明。 第十條 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個體戶和一般公司的登記審批及工商變更等事項一樣,都必須去工商晶備案。 《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2019 年第14號) 第三十六條 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變更,未辦理變更登記的,由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 15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所以,個體戶"行政審批流程較少"一說也是"虛"的。 2.注冊個體戶的劣勢 注冊個體戶有以下六方面的劣勢。 1)個體戶的名稱 個體戶的名稱中是不能有"公司"二字的,所以,想要高端、大氣、上檔次,還是要選擇注冊公司。 2)個體戶是不能轉讓的 個體戶的經營者一般是不能變更的,要變也只能是其組成形式是家庭經營的,在已備案的參與經營的家庭成員范圍內變更。 《個體工商戶條例》(國務院令 2011 年第 596 號) 第十條 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個體工商戶變更經營者的,應當在辦理注銷登記后,由新的經營者重新申請辦理注冊登記。家庭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在家庭成員間變更經營者的,依照前款規定辦理變更手續。 3)個體戶開分店有條件 一家個體戶只能有一個經營場所。如果想開分店,那就需要再注冊一家個體戶,但一個人只能注冊一家個體戶。而公司允許"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公司開分店不受數量限制。 4)個體戶找投資合伙不容易 個體戶都是以個人或家庭為單位,如像一般公司那樣招商引資可能比較困難,因為個體戶沒有股份之說,除非他人"友情贊助"。 5)個體戶的經營風險比較大 個體戶和有限責任公司的最大區別在于∶ 個體戶承擔的是無限責任。 個體工商戶一旦產生債務問題,個人經營的,將會以個人全部財產承擔責任;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責任。有限公司,則以股東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股份公司,則以股東認購的股份為限承擔責任。 6)個體戶能享受的各類扶持獎勵政策較少 個體戶存在的意義主要是滿足一個家庭的溫飽,至于擴展團隊,發展壯大,乃至成為行業標桿,這都不是對個體戶的要求,國家自然也沒有可以照顧到各基礎行業個體戶的各種扶持、獎勵政策。 綜上所述,個體戶能做的生意,公司都能做;而公司能做的,個體戶就不一定能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