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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寧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開展測繪資質復審換證工作的通知濟寧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開展測繪資質復審換證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各測繪資質單位: 根據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測繪資質管理辦法和測繪資質分類分級標準的通知》(自然資辦發〔2021〕43號)及《關于開展測繪資質復審換證工作的通知》(自然資辦發〔2021〕46號)和山東省自然資源廳辦公室《關于開展測繪資質復審換證工作的通知》(魯自然資辦字〔2021〕33號)等相關規定,現就做好開展全市測繪資質復審換證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各縣(市、區)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做好本轄區內測繪單位復審換證工作的政策宣傳、解答等工作,通知各測繪單位按相關規定進行復審換證工作。 二、全市復審換證自2021年7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結束,測繪單位原則上應于2021年11月30日前通過全國測繪資質管理信息系統(http://zz.ch.mnr.gov.cn)提交測繪資質復審換證申請。在11月30日前未提交復審換證申請的,或者提交復審換證申請后因測繪單位原因造成在12月31日前未完成復審換證的,視為自動放棄此次復審換證的權利。 三、測繪單位按部、省規定將復審換證紙質材料(膠裝一式兩份)及電子版(光盤)經所在縣(市、區)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把關后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出具協助審查意見上報省自然資源廳。本次復審換證具體政策請咨詢當地縣(市、區)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測繪地理信息科。
附件:1.各縣(市、區)測繪科聯系方式
濟寧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1年8月10日
附件1
各縣(市、區)測繪科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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