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票新規,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執行!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商務部等17部門關于搞活汽車流通 擴大汽車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里面對發票開具提出了一些新政策。
劃重點:
1、明確登記注冊住所和經營場所在二手車交易市場以外的企業可以開展二手車銷售業務。
2、對從事新車銷售和二手車銷售的企業,經營范圍統一登記為“汽車銷售”,按有關規定做好備案。
3、自2022年10月1日起,對已備案汽車銷售企業從自然人處購進二手車的,允許企業反向開具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并憑此辦理轉移登記手續。
4、明確汽車銷售企業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將購進并用于銷售的二手車按照“庫存商品”科目進行會計核算。
5、自2023年1月1日起,對自然人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出售持有時間少于1年的二手車達到3輛及以上的,汽車銷售企業、二手車交易市場、拍賣企業等不得為其開具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不予辦理交易登記手續,有關部門按規定處理。
附:二手車交易的增值稅處理
注:自2022年4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免征增值稅,開具免稅的增值稅普通發票。
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票樣:
發票聯為棕色,購車方記賬用;·轉移登記聯為藍色,公安部門留存;·出入庫聯為紫色,開票方留存;·記賬聯為紅色,開票方留存;·存根聯為黑色,開票方留存。
二、全電發票全面執行8月28日起正式執行!
全電發票受票試點又吉林、黑遼大、天津,晉甘寧桂、海南,黔滇青藏新15省市區試點受票!
全國每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都能收取全電發票了。
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簡稱全電發票)開票方試點省市自治區包括:廣東(不含深圳)、上海、內蒙古。
全電發票受票方試點省市計劃單列市(據統計)累計36個。包括:四川、北京、江蘇、浙江、深圳、山東、內蒙古、上海、廣東、河南、河北、湖南、湖北、陜西、江西、安徽、福建、重慶、青島、寧波、廈門、吉林、黑龍江、遼寧、大連、天津、晉甘寧桂、海南,黔滇青藏新。
8月28日開始,全電發票受票試點全面鋪開了。
附:一圖讀懂全電發票
三、常見的發票小知識
你都學會了嗎?
發票是我們每天都要接觸的,是納稅人在買賣業務,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其他經營活動中離不開的存在,但你真的懂發票么?
1、常見的三種發票類型
2、只能開普票不能開專票的4種情況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真實交易的業務,這4種情形也不能開專票,只能開普票,切記:
(1)向消費者個人銷售貨物、提供勞務或發生應稅行為的。
(2)銷售貨物、提供勞務或發生應稅行為適用增值稅免稅規定的,法律、法規及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3)部分適用增值稅簡易征收政策規定的:
一般納稅人的單采血漿站銷售非臨床用人體血液選擇簡易計稅。
納稅人銷售舊貨,按簡易法3%減按2%繳納增值稅。
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適用按簡易法3%減按2%繳納增值稅。
注意: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可按3%減按2%繳納增值稅,也可放棄減稅,按3%繳納增值稅,并可開專票。
(4)法律、法規及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3、這11種費用發票不能再報銷!
普票只有名稱、沒有納稅號、開票信息不齊的,都不能再報銷了!
除了這些,還有哪些費用發票也不能再報銷?
(1)沒有納稅人識別號的增值稅普通發票,不能報銷!
自2017年7月1日起,購買方為企業的,取普票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
(2)發票與實際業務不相符,如沒有購進直接虛開,不能報銷!
(3)收到發票備注欄填寫項目不全的費用發票,不能報銷!
(4)收到發票章蓋的不規范的發票,不能報銷!如蓋章錯誤(蓋得財務章或是公章)、蓋章模糊或未蓋發票專用章等。不能報銷!
(5)發票適用稅率錯誤的,不能報銷!
(6)生產企業代辦退稅的出口貨物開票必須備注,否則不能報銷!
(7)印有舊版發票監制章的出租車發票,不能報銷。
(8)沒有編碼簡稱的發票,不能報銷!
(9)品名籠統的名稱內容沒有具體明細,不能報銷!
注意:不得根據購買方要求填開與實際交易不符的內容,開具不實的發票,不能報銷。
(10)收到發票附清單,不是從防偽稅控系統開具打印的,不能報銷。
注意:自行A4紙打印不可報銷。
(11)成品油發票沒有“成品油”這三個字;“單位欄”“數量”欄填錯;不同開票新系統中成品油發票開具,統統不能報銷!
4、收到發票時7個不行
(1)發票沒有填寫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一律不行!
(2)適用稅率錯誤,一律不行!
(3)發票內容與實際業務不相符,一律不行!
(4)籠統地開辦公用品、食品等名稱發票,一律不行!
(5)發票蓋章不規范的,一律不行!
(6)開具匯總辦公用品、食品等發票,必須附上稅控系統開出的《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清單》,外加蓋上發票專用章,A4紙自行打印的,一律不行!
例如:在文具店里,買了一些簽字筆、筆記本等,發票上應把商品名稱、型號、數量都打印出來!
(7)開具培訓會議清單,需由酒店系統或銷售系統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其它途徑開具的清單,一律無效!
四、20個發票涉稅的風險點
大數據下,企業數據信息透明化,尤其是金三、金四的存在更是讓所有違法行為無所遁形,以下20個關于開發票的涉稅風險點,一定要注意:
風險1:利用免征額臨界點達到銷售方虛開、購貨方虛增成本費用,從而逃交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的目的;(小規模月15萬元或季45萬元的免征額)
風險2:取得白條入賬等以其他憑證代替發票使用;
風險3:未按照規定銷售方隨意作廢開具的發票;
風險4:取得的發票一直未付款或者大額現金支付;
風險5:經常凌晨開具發票;
風險6:檢查企業之間對開發票問題;
風險7:未按照規定開具合格的發票;
風險8:疫情期間免稅發票開具錯誤的問題;
風險9:發票清單開具錯誤的問題;
風險10:金額頂格開票情況;
風險11:納稅人是否存在購銷不匹配、進銷項明顯異常;
風險12:大額費用支出發票證據鏈不充分有可能帶來沒法稅前扣除的風險;
風險13:在同一地址注冊多家小規模納稅人來開具發票,同一IP地址對外開具發票,有虛開發票嫌疑;
風險14:開票金額快達到免征額臨界點的時候經常出現作廢發票現象,增值稅普通發票作廢比例異常;
風險15:新成立的小規模納稅人短期內開大額發票,而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年齡偏大,并沒有經營能力甚至不具備生活能力等,有虛開發票嫌疑;
風險16:檢查舍近求遠開票,或者屬于貨物來源地預警風險;
風險17:取得稅收洼地發票過多的風險;
風險18:農產品發票的風險;
風險19:檢查自然人代開發票問題。從自然人處取得大量或大額代開普票風險指標;
風險20:特別提醒:取得“咨詢費”“推廣費”“會務費”“辦公品”“食品”“材料”“配件”“日用品”“勞保品”等籠統項目的發票,應注意稅前扣除的涉稅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