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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13部門印發關于支持個體工商戶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时间:2023-01-03 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13部門印發 關于支持個體工商戶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魯市監發〔2022〕14號 現將《關于支持個體工商戶發展的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山東省工商業聯合會 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民政廳 山東省司法廳 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東省商務廳 山東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山東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山東監管局 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 2022年12月20日 (此件主動公開)
關于支持個體工商戶發展的若干措施
個體工商戶是穩經濟的重要基礎、保就業的主要支撐。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六穩”“六保”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切實幫助個體工商戶紓困解難,推動《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條例》實施,促進個體經濟健康持續發展,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降低個體工商戶經營成本 (一)減征“六稅兩費”。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 31日,對個體工商戶減按50%征收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省財政廳、省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落實增值稅留抵稅額退稅政策。符合小微企業或制造業等行業條件的個體工商戶,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并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省稅務局牽頭) (三)實施社會保險費緩繳政策。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2022年5月至12月繳納養老保險費有困難的,可自愿暫緩繳費,緩繳費款可于2023年底前補繳,繳費基數在 2023年當地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范圍內自主選擇,繳費年限累計計算。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繳納2022年5月至12月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有困難的,可申請延期繳納單位部分,在與社保經辦機構簽訂協議后,全部緩繳費款2023年底前分期補繳到位,如屬于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等5個特困行業或農副食品加工業等17個擴圍行業的,失業保險費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限不超過1年。(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財政廳、省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推動減免收費。引導和鼓勵行業協會商會主動減免受疫情影響生存困難的個體工商戶會費。(省民政廳、省工商聯按職責分工負責)鼓勵政府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法人性質的產品質量檢驗檢測機構、認證認可機構為個體工商戶以非營利方式提供檢驗檢測服務。(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牽頭)有效解決機關、事業單位、大企業拖欠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賬款問題。(相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實施個體工商戶歇業制度。落實《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歇業規定,在企業開辦“一窗通”平臺設立暫時“歇業備案”專區,為個體工商戶辦理歇業備案提供全網辦服務。簡化歇業期間稅收、社保辦理手續,幫助個體工商戶降低維持成本。(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大金融支持個體工商戶力度 (六)擴大信貸規模。持續開展“齊心魯力·助企惠商”金融支持專項行動,提高貸款精準性和便利度。針對個體工商戶“無抵押”“輕資產”特點,運用再貸款等政策工具,加大對批發零售、住宿餐飲及生活服務業等行業個體工商戶信貸支持,推動個體工商戶信用貸款和首貸擴面增量。(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牽頭,省市場監管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山東銀保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大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支持。符合個人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個體工商戶,可申請最高2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按規定給予財政貼息。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提高貸款額度,自行提高標準的,超出部分產生的貼息由同級財政承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人民銀行濟南分行配合) (八)強化融資展期紓困。對受疫情影響嚴重、到期還款困難以及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體工商戶,靈活采取展期、調整還款計劃等方式,合理延長貸款期限,做好資金接續,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山東銀保監局牽頭,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濟南分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持續降低融資成本。持續釋放LPR改革效能,提升轄區內金融機構運用LPR能力,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通過創新產品、適當降低貸款利率、減免業務收費等形式對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讓利,2022—2024年全省每年不少于100億元,并逐年遞增10%以上。(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牽頭,山東銀保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優化保險產品和服務。鼓勵保險機構面向新產業、新業態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推出多樣化保險產品和服務,發揮保險“穩定器”作用。探索開展因疫情等不可抗因素導致餐飲業個體工商戶營業中斷損失保險,提高對餐飲業個體工商戶的保障程度。(山東銀保監局牽頭) 三、助力個體工商戶提升市場競爭力 (十一)加強職業技能培訓。提升對個體工商戶在內的各類市場主體創業就業培訓等基本公共服務。鼓勵個體工商戶組織與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職工參加崗前職業技能培訓,符合條件的按照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加快發展線上商業模式。支持個體工商戶提升網絡營銷能力,應用直播電商、社區電商、社交電商等新興商業模式,實現線上線下經營融合發展。鼓勵互聯網平臺企業對零售、小餐飲、便民服務等個體工商戶線上經營提供支持,放寬入駐條件,簡化運營規則,開展入駐個體工商戶數字化運營服務培訓,提升線上經營水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提升質量管理水平。常態化開展“個體工商戶服務月”活動,把個體工商戶納入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行動、計量服務中小企業等活動服務范圍,為個體工商戶提升質量管理水平、服務能力提供免費專家咨詢和幫扶服務,增強市場競爭力。(省市場監管局牽頭) (十四)提高知識產權運用能力。加強專利、商標等業務受理窗口服務能力建設,向個體工商戶提供知識產權法律咨詢、專利商標申請注冊及相關服務,支持個體工商戶加強知識產權創造運用。(省市場監管局牽頭) (十五)推動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指導各地建立完善“個轉企”培育庫,支持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允許保留原字號、行業特征。鼓勵各地對首次“個轉企”企業給予獎勵。支持個體工商戶將擁有的專利權、商標權等權益保護轉移至“個轉企”企業名下。(省市場監管局牽頭) 四、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十六)優化個體工商戶經營者變更登記。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發生變化,可直接申請經營者變更登記,也可按照“先注銷、再設立”的方式辦理。登記機關要明確告知兩種方式需要提交的材料、辦理流程和法律風險,尊重申請人自主選擇。(省市場監管局、省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務。鼓勵相關行業組織、商會、協會匯聚律師、公證、人民調解、仲裁等法律服務資源,為個體工商戶提供法律咨詢、調解等法律服務,指導個體工商戶化解合同履約、勞動用工等方面法律糾紛。(省司法廳、省工商聯、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優化信用監管。受疫情影響未能及時還款的逾期信貸業務,可向金融機構提出申請,經金融機構認定,相關逾期貸款可以不作逾期記錄報送,已經報送的予以調整。對未按時報送年度報告被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的,支持個體工商戶補報年度報告后及時恢復正常記載狀態。(省市場監管局、人民銀行濟南分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加強涉企收費行為監管。聚焦水電氣暖等重點領域,持續開展涉企違規收費清理整治,重點整治落實降費減負政策不到位、借疫情自立項目亂收費、不嚴格執行惠企紓困收費政策等違法違規行為。(省市場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全面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持續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措施,保障個體工商戶一視同仁享受政策支持。依法查處平臺經濟領域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禁止平臺企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強制經營者“二選一”。(省市場監管局牽頭) (二十一)實施包容審慎監管。推進柔性執法,對個體工商戶輕微違法行為,社會危害不大并及時改正的,依法不予處罰或從輕、減輕處罰;被處以罰款但確有經濟困難的,可申請暫緩或分期繳納。(省市場監管局牽頭) 五、強化保障措施 (二十二)強化黨建引領。充分發揮黨組織在個體工商戶發展中的引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廣泛深入開展黨員“亮身份、亮職責、亮承諾”等活動,提升個體工商戶凝聚力和向心力,守法誠信經營。(省市場監管局牽頭) (二十三)形成工作合力。發揮省扶持個體工商戶發展聯席會議機制作用,加強部門協作,統籌工作推進。推動市、縣(市、區)級層面建立扶持個體工商戶發展聯席會議制度,上下聯動,群策群力,推動各項政策精準直達、落地見效。 (二十四)發揮個私協會服務作用。引導各級個體私營企業協會當好個體工商戶的聯絡員、信息員、服務員,進一步強化橋梁紐帶作用,協調解決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中的困難和問題。多領域、大范圍、廣覆蓋為個體工商戶提供宣傳教育、培訓學習、經貿交流、維權保障、公益活動等服務。(省市場監管局牽頭) (二十五)加強個體工商戶發展監測。建立完善個體工商戶發展工作聯系點,跟蹤個體工商戶經營形勢變化,做好活躍度、經營狀況、相關優惠政策享受情況調查,動態掌握個體工商戶發展需求和生產經營困難,為研究完善個體工商戶扶持政策提供決策輔助。(省市場監管局牽頭) (二十六)加強政策宣傳。及時歸集發布有關扶持個體工商戶發展的優惠政策,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宣傳媒體,加強對個體工商戶紓困幫扶政策宣傳,確保個體工商戶知曉政策、熟悉政策,用好、用活、用足政策;總結推廣支持個體工商戶發展典型經驗做法,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相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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