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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個問答學習:小規模納稅人如何適用3%征收率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政策时间:2023-10-12 5個問答學習:小規模納稅人如何適用3%征收率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政策【問題1】我公司是按月申報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2023年9月份預計銷售貨物取得收入20萬元,請問能夠享受什么減免稅政策,又該如何開具增值稅發票呢? 答:《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9號)第二條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有關征管事項的公告》(2023年第1號)第五條規定,小規模納稅人取得應稅銷售收入,適用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政策的,應按照1%征收率開具增值稅發票。 因此,您9月份銷售貨物取得的收入20萬元,可以適用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的政策,并按照1%征收率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增值稅普通發票。 【問題2】我是個體工商戶,屬于按季申報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2023年8月5日,自行開具了1張征收率為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提供給下游客戶用于抵扣進項稅額,尚未申報納稅。請問對于這筆銷售收入,如果我要享受減按1%征收增值稅政策,是否必須追回已開具的征收率為3%的專用發票? 答:《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9號)第二條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您取得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可以享受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政策。但增值稅專用發票具有抵扣功能,您已向購買方開具3%征收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應在增值稅專用發票全部聯次追回予以作廢或者按規定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后,方可就此筆業務適用減征增值稅政策。否則,需要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稅銷售收入按3%征收率申報繳納增值稅。 【問題3】我是A市一家小型建筑公司,在B市和C市都有建筑項目,屬于按季申報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我公司2023年三季度預計銷售額60萬元,其中在B市的建筑項目銷售額40萬元,在C市的建筑項目銷售額20萬元,我應如何繳納增值稅? 答:《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9號)第一條規定,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第二條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有關征管事項的公告》(2023年第1號)第一條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的,免征增值稅。第九條規定,按照現行規定應當預繳增值稅稅款的小規模納稅人,凡在預繳地實現的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的,當期無需預繳稅款。在預繳地實現的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的,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你公司2023年三季度銷售額60萬元,超過了30萬元,因此不能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在機構所在地A市可享受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政策。在建筑服務預繳地B市實現的銷售額40萬元,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在建筑服務預繳地C市實現的銷售額20萬元,無需預繳增值稅。 【問題4】我是一家餐飲公司,為按月申報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2023年8月25日為客戶開具了2萬元的3%征收率增值稅普通發票。8月實際月銷售額為15萬元,均為3%征收率的銷售收入,我公司客戶為個人,無法收回已開具發票,請問我公司還能夠享受3%征收率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政策嗎? 答:《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9號)第二條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您3%征收率的銷售收入15萬元,可以在申報納稅時直接進行減稅申報,享受3%征收率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政策。為減輕您的辦稅負擔,無需對已開具的3%征收率的增值稅普通發票進行作廢或換開。但需要注意的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納稅人應如實開具發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有關征管事項的公告》(2023年第1號)第五條規定,小規模納稅人取得應稅銷售收入,適用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政策的,應按照1%征收率開具增值稅發票。因此,今后您享受3%征收率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政策時,如需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應按照1%征收率開具。 【問題5】我公司是零售摩托車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2023年8月銷售額20萬元,均為客戶開具了3%征收率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請問我還能享受3%征收率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增值稅政策嗎?我的個別客戶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是否能夠抵扣進項稅額? 答:《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9號)第二條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根據上述規定,您可以享受3%征收率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增值稅政策。但由于您開具的3%征收率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具有抵扣功能,您的客戶如為一般納稅人,可以憑您開具的3%征收率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抵扣對應的進項稅額。因此,您需要追回已開具的3%征收率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重新開具1%征收率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方能享受減稅政策。如無法追回,則需要按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今后您要享受3%征收率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增值稅政策時,如需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注意應按照1%征收率開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