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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时间:2023-10-16 山東省人民政府 關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魯政字〔2023〕172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根據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和職工工資水平增長等情況,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核,確定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現公布如下: 一、調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資標準為2200元、2010元、18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22元、20元、18元。各縣(市、區)最低工資標準見附件。 二、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三、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23年10月1日起執行,魯政字〔2021〕169號文件同時廢止。 四、各市、縣(市、區)要加強對《最低工資規定》(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1號)和最低工資標準的宣傳,在當地主要媒體上公布最低工資標準,讓用人單位、勞動者和公眾廣為了解。要進一步加強對用人單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行為要依法查處,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2日 (此件公開發布) |